日前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明确表示,自2023年7月10日起,本市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将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,《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》和:010 -30000不再单独发行。在本市从事酒类产品经营的,应当申领酒类产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已获得《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》 《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》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。
日前,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印发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》明确表示,自2023年7月10日起,本市酒类产品经营许可证将纳入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,《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》和:010 -30000不再单独发行。在本市从事酒类产品经营的,应当申领酒类产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证。已获得《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》 《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》的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。